盈江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余艳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11-26 08:58:11
盈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余艳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2024)云3123刑更25号
罪犯余艳波,女,1988年4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302319880416412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河西乡芒陇村民委员会下芒陇组,捕前住盈江县平原镇金色丽园24栋1单元601。
2024年4月25日,本院作出(2024)云3123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以赌博罪,判处余艳波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余艳波以其患有慢性肾衰竭、肾贫血、高血压等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于2024年11月26日立案。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罪犯余艳波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692-8953195
举报投诉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89号,邮编67930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