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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邵曰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11-26 08:57:12

 盈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邵曰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2024)云3123刑更24

 

罪犯邵曰海,男,1973年6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3123197306160639,汉族,小学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云南省盈江县太平镇雪梨村委会下帮瓦村民小组。

2024820日,本院作出(2024)云3123刑初187号刑事判决书,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邵曰海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邵曰海以其身患冠心病、高血压3级等疾病急需住院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2024年1125立案。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罪犯邵曰海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692-8953195

举报投诉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89号,邮编67930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