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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吴成斌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公示

2024-11-20 15:56:19

盈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吴成斌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公示

2024)云3123刑更23

罪犯吴成斌,男,1986年8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曾因盗窃于2011年5月6日被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赌博于2020年9月23日被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给予罚款500元,收缴赌资1000元。因涉嫌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23年3月26日被盈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10月25日盈江县人民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吴成斌的家属以其在盈江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严重疾病(经诊断为房颤、肺气肿、肺大疱、心率衰竭、碱中毒)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前,吴成斌再次提出申请,希望对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本案现已立案。针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吴成斌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692-8126107

举报投诉地址: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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