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再发威 被执行人主动求和解
2020-06-19 11:33:37
“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蔡某某,我想尽快解决我的执行案件……”近日,被执行人蔡某某主动联系盈江法院执行法官,想要赶快处理自己的执行案件。
盈江法院执行局于2019年3月6日立案执行寸某1、寸某2、寸某3与蔡某1、蔡某2、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标的额76000元,执行费104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三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总是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也拒绝给出还款计划。鉴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采取上述措施后,被执行人想要外出打工却无法购买机票,银行卡和微信账户均被冻结,日常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迫于信用惩戒的威力,被执行人才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
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本院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余额26200元后,剩余的执行款498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49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49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的冻结。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大力弘扬诚信,同时对失信行为也严厉打击。面对本案中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将其限制高消费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让“老赖”的生活处处受限,以此来促使其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广大群众应当积极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营造人人守信、人人守诺的良好社会氛围。